破产法

在考虑任何形式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时候,所有相关方都需要了解东道国的破产法。任何想要吸引私营机构投资的东道国都要有透明和有效的破产法,此类法律对所有相关方应公平,且应符合更加标准化的国际标准。

在考虑某基础设施项目的时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

  • 如项目公司或项目的另一方破产时会发生什么?
  • 在东道国的破产法中,对于破产是否有明确的定义?
  • 有没有明确的清算机构任命程序?
  • 是否能够在在发生破产之前进行干预,以及任命管理人员努力恢复业务?
  • 不同债权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的优先顺序——(如要了解关于债权人权力以及在PPP项目中进行担保的更多信息,请前往:贷方问题——进行担保)
  • 项目资产会发生什么(是否会被自动返回给国家)?
  • 国家能否在实际发生破产之前介入并接管项目(如在英格兰及威尔士的水资源、电力和轨道领域)?

世界银行作为破产及债权人权力(ICR)体系的国际社会标准制定机构(根据金融稳定性论坛),已经协调了各方努力,来制定与ICR领域有关的一系列评估标准(简称“准则”)。上述准则可用来根据世界银行/IMF联合国际金融建筑项目来编写ICR标准及规范遵守报告(ROSCs)。 该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可在准则和指南项下的世界银行全球破产法数据库。

ROSC项目在ICR领域有许多标准工具,包括上述准则,以及详细的UNCITRAL关于破产的立法建议,这些工具提供了关于破产法内容的特定指南,并且对各种选择和方法进行了广泛地讨论:

英语——Uncitral关于破产的立法指南和法律模型

法语——Insolvabilité - Guide législatif et Loi typ de la CNUDCI ,

西班牙语——Insolvencia - Guía Legislativa/ Ley Modelo de la CNUDMI 

可在下列部分找到关于设计相关系统来解决破产和债权人问题的体系的其他指南:

欧洲银行重建及发展

国家法律的特定例子可在世界银行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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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January 6, 2021